審計署曾轟地區小型工程欠需要
文章日期:2017年4月18日

【明報專訊】地區小型工程計劃及鄉郊小工程計劃均由民政事務總署負責推行,過去3年,民政事務總署每年為地區小型工程撥款由3.39億至4.01億元不等(實際開支),而鄉郊小工程的開支則由1.24億至1.41億元,兩類工程相關開支合計,平均每年近5億元。但地區小型工程曾兩度被審計署批評欠實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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