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佔旺禁令 鄭錦滿藐視法庭囚3月
文章日期:2017年3月31日

【明報專訊】警方2014年11月在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17人未有依從法庭禁制令離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其中「四眼哥哥」鄭錦滿及侍應歐煜鈞早前認罪,鄭昨被判囚3個月,歐則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個月、緩刑1年。法官引述案例指出,大規模、有組織及蓄意違反法庭命令,屬對法治帶來最大威脅的藐視行為,法庭須加以懲治,確保可繼續實踐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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