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仿真槍囚8年 穗漢獲重審
文章日期:2017年3月20日

【明報專訊】廣州居民馮昕4年前來港購買一批仿真槍,返回內地時被捕,所攜34支仿真槍被鑒定為真槍,深圳中級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馮8年監禁。馮昕不服上訴,歷經4年5次審理,早前接到最高法院刑事裁定書,將案發回廣東高法重審。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