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在囚無法履責 車輛保鑣或調走
文章日期:2017年2月23日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20個月。在囚期間,曾蔭權因已無法履行前特首的推廣及禮節工作,其支援待遇如車輛接送、保鑣服務等資源,會被重新調派。另外,曾蔭權曾獲頒的英帝國爵級司令勳章(KBE)、英帝國官佐勳章 (OBE)及大紫荊勳章,亦有可能被褫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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