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違法數字分類 李家超:如有異議可再研究
文章日期:2017年2月8日

【明報專訊】警務處長盧偉聰早前向立法會表示,去年共有21名警務人員因涉刑事案件被捕。本報早前報道,除了此一分類外,尚有警務人員「干犯其他案件」及「被其他執法機構拘捕」兩個分類的數字,3個分類去年共有43名警員被捕,警方其後被質疑「報細數」。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昨表示,有關分類為警方內部統計方法,如不同意有關分類可交警方「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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