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入懲教署逾20年、篤信佛教的二級懲教助理稱因手戴佛珠上班,被指違紀,於2011年被勒令停職。她稱懲教署於2011公布的指引批准職員戴錫克教的鐵手鈪,卻禁止職員戴佛珠是違反《人權法》,昨日入稟高院申司法覆核,挑戰懲教署決定,及求推翻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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