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領館人員同性伴侶 准來港逗留
文章日期:2017年1月12日

【明報專訊】保安局昨回覆立法會有關駐港領館人員同性婚姻配偶或民事結合伴侶來港的問題,提到入境處自去年6月起,推出便利各國駐港領館人員的持外交護照、公務護照或官員護照的同性婚姻配偶或民事結合伴侶來港逗留,至去年12月,有3人獲批經此途徑來港逗留。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