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修例 投票需攜身分證正本
文章日期:2017年1月11日

【明報專訊】去年9月立法會換屆選舉,當局共接到逾7300宗投訴或舉報。投票日出現不少爭議事件,包括選舉期間曾有人成功以身分證副本成功領到選票。選管會承認這做法不符法例要求,惟只是個別事件。選管會表示應考慮修訂法例,列明選民必須出示身分證正本方可獲發選票(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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