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未符「四大條件」
文章日期:2017年1月5日

【明報文章】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紫荊》雜誌專訪中列出下屆特首四大條件,包括「愛國愛港、有管治能力、中央信任、港人擁護」,比起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2013年所列條件多了一項「有管治能力」;加上王光亞在專訪中闡明,下屆特首須「全面、準確、客觀向中央反映香港情况,提出工作意見;也要用符合香港法律規定、符合香港情况的方法向市民解釋中央的政策,落實中央的決策」。幾乎明示現屆特首梁振英不獲中央支持連任的敗因,就是無管治能力,無做好香港與中央的雙向橋樑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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