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海外地區企業可來港上市
文章日期:2016年12月22日

【明報專訊】據港交所(0388)網頁上載的海外司法地區列表, 截至今年8月9日,合共有24個地區經上市委員會正式議決,並獲接納為海外發行人的註冊成立司法權區,當中包括法國、日本、美國個別州份等,意指於該24個地區註冊的公司可申請來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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