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證物被偷前輪 車主入稟向警索償
文章日期:2016年12月15日

【明報專訊】單車物主日前入稟控告警務處長,指他今年4月把其鳳凰牌單車借給友人,惟友人在街頭因未能打開單車鎖,被控企圖盜竊等罪,警方將單車列為證物,卻未有妥善保管單車,只將單車留在原地,單車前輪後來被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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