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議題:公眾知情權未必「大晒」
文章日期:2016年12月8日

【明報專訊】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家掌握的信息是公民可獲得的,不應隱瞞。「知情權」賦予社會傳播信息而不受國家審查的自由,還使國家接受社會監督。公眾有自由和權利取得應該知道的資訊,尤其當資訊涉及公眾利益,與政府的運作、政策相關,或對社會大眾有重要影響時。傳媒常以「知情權」為新聞自由護航。公眾「知情」也起監督公權力、保護個人利益、消除謠言以至穩定社會秩序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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