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示威 曾裁非法集結阻立會人員
文章日期:2016年11月3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財會2014年中審議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期間,多名示威者以竹枝撬開立法會大樓玻璃門和拉扯鐵馬等,涉案的社民連黃浩銘等13人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但企圖強行進入罪不成立。其中一示威者另被控妨礙正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成。各人被判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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