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內地囚7月 單位無人房署收回
文章日期:2016年10月6日

【明報專訊】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下,有華富邨租戶去年於內地被判監7個月,其間未能出示文件證明,最終被房署收回單位。租戶不滿房署審查過程未有考慮其監禁狀况,提出上訴。個案昨日聆訊,預計下周有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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