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基本法可提修改 不能牴觸國土完整「最重要」
文章日期:2016年8月13日

【明報專訊】選管會早前設新招,要求立法會參選人簽「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第1、第12及第159 條。林鄭月娥昨指出,基本法內容非條條需同意,亦可提出修改,但必須擁護最重要有關中國對港基本方針政策的條文。有法律學者表示,中央對港基本方針之中亦包括保障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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