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公司董事盜客3000萬交租出糧
文章日期:2016年7月5日

【明報專訊】信託公司董事2009年6月至2013年8月間數十次挪用共4名客戶的信託基金,用作支付公司舖租及員工薪金等,金額達3000萬元。她昨在高院承認盜竊、欺詐及管有虛假文書等47項控罪。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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