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傳媒疑偷步報道 官交律政司處理
文章日期:2016年6月17日

【明報專訊】被告鄭興旺原於上周五在高院答辯,惟因法官要求控方修改案情撮要,故押後至本周二答辯。法官薛偉成昨在判刑後稱,早前收到一封來自傳媒的信,撰信者投訴數間傳媒,包括《南華早報》、《東方日報》、《大公報》及商業電台,在被告認罪前已報道被告將會認罪,並引用法官對修改案情撮要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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