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漢強吻女童 判囚兩月
文章日期:2016年6月15日

【明報專訊】已婚無業漢上月28日在寶琳景林邨榮記士多內,藉詞請飲可樂強吻11歲女童臉頰,無業漢被捕後於警誡下表示想女童做其女友,故親吻對方。他早前承認非禮罪,辯方昨求情稱心理報告指被告心理有問題,重申41歲被告對11歲事主無任何企圖,是兄妹之情,並請求緩刑,遭裁判官指若判緩刑難向上訴庭交代,終判囚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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