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長駐快餐店省錢 母女被收公屋 房會22次家訪無人應 新移民單親母提覆核
文章日期:2016年5月17日

【明報專訊】新移民單親母與女兒於2013年底獲批啟德公屋德朗邨一單位,惟單位於去年1月遭投訴無人入住。房委會22次上門家訪無人應門,水表電表顯示單位曾連續148天無用水電。房委會於同年8月終止租約,下令住客遷出單位,單親母於今年2月提出上訴被駁回。她日前提出司法覆核,聲稱為節省水電煤的費用,與女兒到快餐店做功課及食晚飯,女兒亦曾於考試期間寄居同學家中。她稱房委會的決定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等,要求推翻遷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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