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貼警圖籲帶武器「射狗」 網民罪成
文章日期:2016年3月4日

【明報專訊】網民於前年佔領運動完結後在facebook發文,稱將於聖誕假期在潮聯小巴站及立法會「搞領袖Party」,並稱可「各自組隊」,帶備鐵筆、槌仔及磚等「射狗」及「射狗車」,結果被其他網民「cap圖」(撮圖)報警。他早前否認「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及「煽惑他人干犯涉及非法暴力罪行」兩罪,昨被裁定罪成,還押候判,裁判官指或判處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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