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離職下屬索「分手費」 機電督察脫罪
文章日期:2016年3月2日

【明報專訊】機電工程署空氣調節督察,替即將轉工的一級技術員填寫評核諮詢表時,涉嫌聲稱「照顧咗你咁耐,分手都有分手費啦」,並要求對方提供500元,放在廁格當眼處。他昨否認公職人員索取及收受利益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均不成立。裁判官指出,督察月入3.9萬元,數百元對他是小數額,故犯罪傾向較低,而且技術員的證供存有疑點,遂裁定督察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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