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斐森:逐馮敬恩前曾詢法律意見 非針對個別校委 稱較希望校內開會
文章日期:2016年2月26日

【明報專訊】港大本科生代表校委馮敬恩,於本周二的校委會會議被要求離開,校長馬斐森昨出席傳媒春茗時表示,事前有諮詢法律意見,又稱若是校委的集體決定,任何一個校委都有可能被拒開會。另一校委文灼非表示,要求馮離開是特殊情况,但認為馮參與會議可反映學生意見,是好事,又期望可盡快回校內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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