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13人判社服令 官籲示威者堅持爭公義
文章日期:2016年2月20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前年6月13日審議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多名示威者以竹枝強行撬開大樓玻璃門及拉扯鐵馬等,涉案12人經審訊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立,另一人則已認罪,13人昨被判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等。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時表示,眾被告訴求相當清晰,預計到他們對案件「無悔意」,寄語眾人更應堅持為弱勢爭取公義的想法,但應反省可有不傷人的方法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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