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貪污性罪行 5年55警刑事罪成
文章日期:2016年2月18日

【明報專訊】保安局長黎棟國表示,過去5年共有55名警務人員,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定罪,涉及的罪行包括盜竊、詐騙、性罪行、貪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而同期共有133名警員因涉刑事案被停職,停職日數因個案需要而異。有資深警務人員指出,停職警員人數達100多人,與佔領運動無關,至今警員在佔領運動中涉及刑事案件只有七警案,又認為觀感上近日多了警員被定罪的新聞,但警隊人數同樣不斷增加,重要的是在當值時間發生的相關罪行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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