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禁令剔除兩被告
文章日期:2016年2月17日

【明報專訊】的士團體於前年佔領運動期間獲高院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佔領者佔據亞皆老街至登打士街的一段彌敦道。案中其中一名被告早前在抗辯書中聲稱自己家住旺角,並非設立路障及阻礙馬路者,不屬被告之列,法官昨批准的士團體一方的申請,剔除該人的被告身分,並下令由他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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