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樂見朱經緯案有正確結論
文章日期:2015年12月16日

【明報專訊】去年11月26日佔領運動期間,時任警司朱經緯在旺角以警棍毆打途人一案,警方最終將結論修訂為朱經緯涉毆打「證明屬實」。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表示,已收到警方投訴警察課的回覆,稱有關結論如「留在行為紀錄簿警告」,雖然朱經緯已退休,「(警告)只可能成為一個紀錄,意義是事件始終有了正確而使人滿意的結論」。朱敏健表示,樂見警方達成與監警會一致結論,監警會毋須另外向行政長官交報告,此案往後如涉及刑事工作亦不屬監警會監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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