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淫魔闊少判囚22年
文章日期:2015年10月24日

【明報專訊】台灣最高法院昨日就淫魔闊少李宗瑞性侵5名女子案終審判決,刑期合計22年10個月。30歲的李宗瑞是元大證券董事李岳蒼之子,他因2012年迷姦34名女子並拍裸照及性侵,一審判22年4個月,後來又有更多女子起訴並索償,高等法院以台灣最高刑期30年執行。最高法院昨對其性侵其中5名女子的部分,判處其妨害性自主罪名成立,判監22年10月。至於他另被控性侵8名女子部分,最高法院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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