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則主要參照對象 英指引倡最低保密
文章日期:2015年9月10日

【明報專訊】港大校委守則最後一段列明守則是主要參照英國兩個大學管治組織在2001年公布的指引編撰而成(rely heavily on this text),不過本報翻查該份英國指引,卻列明除部分涉及人事及商業敏感資料可列為保密外,學生和教職員應有權接觸管治組織行事的資料,無論會議議程、文件及會議紀錄等皆應公開由學生及教職員審查。該指引至2009年更新時進一步回應公開透明的訴求,指保密的內容應該維持在最低程度(kept to a minim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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