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立法會示威3人判監 官﹕閃光燈無助訴求 葉寶琳﹕陷示威者不義
文章日期:2015年8月29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財委會去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期間,社運人士葉寶琳等3人因衝進立法會大樓示威,早前被裁定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罪成,昨分別被判囚1至3周,為首宗因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而被判囚的案件。他們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指出,即使眾被告想傳達的訴求再正當,其行為只能博取一時的閃光燈,卻令公眾將焦點放在違法行為上。葉寶琳批評裁判官言論「陷示威者於不義」,對判刑感到「好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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