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Uber有合法途徑經營
文章日期:2015年8月23日

【明報專訊】警方月初打擊電召汽車手機應用程式Uber,引起社會關注。昨日從北京返港的律政司長袁國強再度回應事件,表示對科技業務態度「中性」,只要符合香港現行的法律框架,都可經營,但強調不能為追求創新科技便違反現行法律。袁續稱,現階段未收到警方的證據和資料,未能研究是否檢控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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