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倡撤積金對冲 首5年政府埋單
文章日期:2015年8月11日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2012年於競選政綱承諾逐步減低強積金對冲比例,惟至今未見進展。在現時對冲制度下,僱主向僱員發放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後,金額可從僱員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提取抵消,一直被勞工界批評。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在本報撰文,建議立法取消對冲機制,設5年過渡期,期內所有公司原可申領的抵消額,可向政府申請發還,每年約涉30億元;公司可在5年內,為員工累積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作撥備,相關金額可扣稅,估計可能少收的稅收不超過1800億。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