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期間買發電機 毛孟靜申領公帑
文章日期:2015年8月3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每年都可向立法會申報232.7萬元作辦事處營運開支等費用,每屆會期亦可申領不超過25萬元用作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和通訊設備開支等。本報翻查立法會議員申領開支表格,發現去年佔領運動期間,公民黨毛孟靜花逾7000元購買發電機、電油、帳篷等物品,她接受查詢時指記憶中有關物品絕無用在佔領運動上。有建制派質疑,上述物品明顯與佔領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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