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系列﹕融合教育 路遙遙
文章日期:2015年6月11日

【明報專訊】接受教育是基本人權。香港自1997年起推行融合教育,讓「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除特殊學校外,也可入讀普通學校,背後理念為何?提倡保障特殊需要學生權益的家長說,經常要「吵」才能為子女爭取公平對待,究竟融合教育要達到預期效果,有何阻礙需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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