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解碼﹕公民意識(civic awareness)
文章日期:2015年4月30日

【明報專訊】公民對自己的公民身分、享有的權利和需要履行的義務產生認同感,從而對國家和社會產生情感,自覺參與社會事務。《基本法》第三章列明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市民享有宗教、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亦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而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公民同樣有義務,包括積極參與社會事務、遵守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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