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廟宇倡改革註冊制度
文章日期:2015年3月14日

【明報專訊】現時本港約有600間華人廟宇,當中約350間根據《華人廟宇條例》向華人廟宇委員會註冊。民政事務局昨就《條例》展開兩個月公眾諮詢,建議剔除《條例》部分過時的條文,包括取消現時的註冊規定,改為重新引入自願註冊制度,以協助未來廟宇的整體發展;又賦權民政事務局長,參與任何涉及華人廟宇管理及濫用廟宇基金的法律訴訟,以保障公眾利益。華人廟宇委員會委員馬清煜表示,新建議可有助華廟會加強廟宇管理及運用捐款的透明度,亦不會影響宗教自由,相信有助廟宇的整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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