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綁架太子女囚5年
借錢不遂 不忿逼遷
文章日期:2015年3月14日

【明報專訊】曾租住僱主家的裝修散工,向僱主借錢不遂後曠工,其後得悉僱主打算將其租住的房間另租他人,裝修散工懷恨在心,綁架僱主的3歲女兒8小時,索取1.6萬元贖金。他昨承認綁架罪,被判囚5年。法官斥責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利用僱主對他的信任,綁架僱主的女兒。雖然事件不涉及暴力,卻令僱主於事件中承受精神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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