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區旗案上訴 終院駁回申請
文章日期:2014年10月31日

【明報專訊】社運人士古思堯和社民連成員馬雲祺,前年4月遊行抗議中聯辦干預特首選舉時企圖焚燒區旗,被裁定企圖侮辱區旗罪成,分別判處緩刑及社會服務令。二人後來雖獲減刑,但維持定罪,二人不服,昨就定罪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但被拒絕。古思堯在庭外明言,不排除會因公民抗命再焚燒區旗;馬雲祺則表示將要籌款支付近20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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