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警不執法不符法治
文章日期:2014年10月29日

【明報專訊】佔領行動一個月以來,警方對違法堵路的佔領者及自行使用武力清場的反對佔領者沒有執法,均惹人垢病。港大法律學院憲法學教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警方不執法「一定程度上不完全符合法治原則」。被問到7名警員涉在暗角毆打示威者是否濫權,陳認為如警方在拘捕某人後,在該人無法反抗下仍施加武力,「好明顯係違法行為」,需作刑事調查,交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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