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收禮金擬入刑罪
文章日期:2014年9月29日

【明報專訊】中國刑法修正案擬訂新罪名「收受禮金罪」,以防一些官員以「禮尚往來」為由,為受賄行為辯護。根據現行規定,官員單純收受禮金,而無「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不構成受賄罪,視情節輕重要僅受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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