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選修科
文章日期:2014年3月29日

【明報專訊】最近探望劉進圖,與他談起當年港大讀法律的一件有趣往事。那時候法律課程比較單一,學生沒有太多選修科,只有到了三年級時才能揀選數個選修課。因大部分同學都是準備將來要當執業律師,故選修的科目大都是一些實用性較強的科目。也因半年的選修科的工作量,並不止是全年選修課的一半,故不少同學也不會選修半年的選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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