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框架,法律的空間
文章日期:2013年12月16日

【明報專訊】特區政府的政改諮詢文件,似乎旨在強調政改的諮詢必須在法律的框架之內進行,而這個法律的框架,就是李飛講話描畫的框架。當局自知愈來愈沒有公信力,所以不停搬出法律作權威,其實所引用的根本不是法律原則,到了辭窮,就搬出人大釋法﹕我說法律是什麼意思就是什麼意思。若接受這樣的法律觀為法治的基礎,那麼「法治」就與強權無異。難怪梁振英及其團隊那麼喜歡把「依法」掛在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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