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約保障兒童權利 190國家成締約國
文章日期:2013年8月26日

【明報專訊】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定義,「兒童」泛指18歲以下人士,公約不論膚色、國籍、殘疾或家庭背景,保障他們的政治、經濟及公民等權利,並受到人道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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