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姦醉娃囚5年
官籲蘭桂坊少女警惕
文章日期:2012年7月27日

【明報專訊】曾當警員的助理保安經理,去年4月在蘭桂坊街頭主動護送兩名爛醉如泥的陌生少女回家後,強姦其中一名16歲少女,他昨日被裁定強姦罪成,判監5年。法官斥責被告行為無恥,侵犯一看便知稚氣未除的少女,呼籲經常往蘭桂坊消遣的少女要引以為戒,「蘭桂坊可以去,但應該如何自處,便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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