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港生孩子 團體促放寬綜援限制
文章日期:2010年10月11日

【明報專訊】內地夫婦在港生子,嬰兒雖自動享有居港權,卻不能直接領取綜援,必須要有一名已領取綜援的監護人才有資格申請。協助這批家庭的新家園協會認為有關綜援申請限制不合理,要求社署放寬,若爭取不果或提出司法覆核。勞福局回應表示,申領綜援以家庭為單位,不會批核18歲以下居民的獨立申請,而截至8月,領取綜援但父母非港人的兒童共有3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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