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973年起以月租600元租住土瓜灣唐樓的租客,因業主馮少群在11年後突然「人間蒸發」,這租客在這26年來省回租金之餘,更藉《時效條例》中的逆權侵佔條例,以佔用單位超過26年為由,昨獲法庭確立她可由租客變業主,正式取得現值逾260萬元的單位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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