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偶「談判」不應單對單
文章日期:2010年6月29日

【明報專訊】再有「怨偶」因感情問題鬧出血案,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提醒,任何年齡伴侶處理感情紛爭,均要保持冷靜,即使問題無法解決,亦只可選擇和平分手或結束婚姻,不能訴諸暴力或以非法手段傷害對方,發泄心中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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