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通過 范太:二創可入罪 袁國強:會聽意見 本地立法條文盡量清晰
文章日期:2017年9月2日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高票通過《國歌法》,10月1日生效。人大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武增表示,會適時將國歌法納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兩個特區應在當地立法實施。律政司長袁國強表示,政府明白社會關注,會繼續聽取意見,日後立法時條文會盡量清晰,不會引起執法上的誤會,在維持訂立國歌法的原意時,亦不影響港人基本人權和自由。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則說,日後如惡意侮辱國歌、改詞句,或網上二次創作,「這些就是罪名,可能就要入罪」。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