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增益.兩難:劏房不宜居 合法房屋貴
文章日期:2015年3月23日

【明報專訊】「劏房」即分間樓宇單位,以往只出現在住用及綜合用途的樓宇,但近年因住屋嚴重供不應求,不少商人將工業樓宇也作「劏房」出租。屋宇署指出,工業樓宇並非設計作居住用途,例如缺乏天然照明與通風、住用建築物的防火設施,逃生途徑亦與住用樓宇有別,市民勉強租住會構成危險,屋宇署需要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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