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賣居屋 潦倒家庭申公屋被拒
政策禁「二次優惠」 房署被指少酌情
文章日期:2014年11月12日

【明報專訊】私樓租金持續上漲,難以負擔的基層家庭可申請輪候公屋。一批經歷家境逆轉的劏房戶,因過去曾買賣居屋單位,以致喪失公屋申請資格。現居於深水埗百呎劏房的鍾先生,16年前賣掉居屋替兄長還債,之後經歷金融風暴裁員,至今僅靠近萬元月薪,蝸居劏房維持一家三口生計,慨嘆「連輪候的機會都無」。原來房委會現行規定,曾買資助房屋的市民,除非獲酌情處理,否則不得獲第二次房屋優惠,有議員及公屋團關注獲批酌情較難,建議社署協助和長期改革制度(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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