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主任涉訛稱有貨 唱高沽空 付款買「微信女」股票貼士 稱曾受騙欲反制
文章日期:2025年12月9日

【明報專訊】一名證券行客戶主任聯同妻子及朋友夫婦涉嫌向「微信女」付費獲得股市貼士,透過沽出「微信女」推介的股票圖利,在涉案9次交易中賺取約336萬元差價。他們在沽空前疑向證券經紀訛稱已持有股票,欺詐證券行替他們發出賣盤。4人被控9項欺詐罪及9項交替的非法賣空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提及,該客戶主任被捕後於警誡下自稱曾是「微信女」騙案受害人,遂想出此「反制策略」,從中獲利4000萬元。

4名被告分別是李景康(46歲)及其妻子陳藝思(46歲);林顯輝(45歲)及林妻許佩欣(50歲)。4人否認9項欺詐罪,承認交替的非法賣空罪,但不為控方接納而受審。

騙券商在其他券行持有股票

9次先沽後買 賺差價336萬

控方昨讀出開案陳辭,指李於案發時是證券行京華山一的客戶主任。2020年6至9月間,陳、林及許先後向涉案星火證券的經紀洪榮坤,指示沽售聲揚集團有限公司、國盛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中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康特隆科技有限公司的股票。3人向洪訛稱已在其他證券行持有相關股票,導致洪發出賣盤交易。

3人會在沽空後,即日以低於出售價買入等額股票。譬如同年7月31日下午1時,3人經星火證券同時發出國盛投資基金的賣盤,涉共2400萬股股票,平均每股售價介乎0.092至0.095元,總售價224萬元;下午2時半前,3人已買回2400萬股,平均每股買入價介乎0.058至0.0719元,總買價153.3萬元。3人會由京華山一及國投證券買入股票,並由李將股票交付回星火證券,他們從涉案9次交易中帳面獲利約336萬元。

伙妻子朋友夫婦聯手

一與微信女溝通 一分析股票

2021年1月,證監會人員分別搜查李與陳位於康城的寓所、林及許位於西半山般咸道的寓所。李被捕在警誡下稱,他曾因為買入「微信女」推介的股票而受騙輸錢,他聯合妻子與朋友夫婦,即同案其餘被告想出「反制策略」,不買入「微信女」推介的股票,而是先沽出,再低位買入;當某隻股票有愈多「微信女」介紹,他們就愈大信心操作;林負責與「微信女」溝通,李負責分析股票,他們不會借貨沽售,而是沽空後由李買貨交收,李稱利用這方法賺取4000萬元。

控方完成開案陳辭後,傳召證券經紀洪榮坤作供。洪表示,客戶須先持有相關股票,證券行才會幫客戶沽空,因為如果客戶最終未能向證券行交回股票,而客戶的戶口內亦無資金,證券商需要自行購回股票,可能造成損失。洪今日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DCCC 836/23】